关于“清溪华庭”命名前的公示 |
发表时间:2016-09-06 浏览:2650 |
关于“清溪华庭”命名前的公示
(9月6日-9月12日)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拟对焦作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清溪华庭”进行命名。
名称:清溪华庭
位置: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临世纪路,南临勤业路,西临普济路,东临九州路。
类型:住宅。
含义:该宗地块西侧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流,故而取名“清溪”,“华庭”意为舒适幽静的庭院,故名“清溪华庭”。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发布之日计起)。
如对该命名有异议,请在建议留言栏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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