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艺术中心”命名前的公示 |
发表时间:2019-03-27 浏览:1814 |
关于“阳光艺术中心”命名前的公示 (3月27日-4月2日)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拟对焦作市正阳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阳光艺术中心”进行命名。 名称:阳光艺术中心 位置:东临政一街,南临阳光大厦C座,西临锦江现代城,北临新安路。 类型:商业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发布之日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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