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史志办 孟县钟鼓楼,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由知县万时俊主持建造。是旧时城市中心地带点缀式建筑。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复修,楼上悬钟、置鼓各一,晨鸣钟,暮击鼓。后又经三次重修。全楼为砖石结构,高七丈余,下为高台,台上层楼二重。 1946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和国民党政府均向各自所属部队发布了“停战命令”。而原在孟津县白鹤镇驻扎的国民党九十军五十三师密接上司“应迅速抢占战略要点”的命令,伙同逃亡孟津的张伯华国民自卫团于14日凌晨从白鹤渡口北渡,侵犯孟县的白坡、冶戍、清庄等村。国民党一五七团第三营和国民党县政府秘书张寿珊(代理县长)、自卫团副司令崔德滋率一个中队占据了孟县。企图把孟县城变成北犯沁阳、济源、博爱及焦作的跳板,进一步控制豫北各县的军事要地。 为维护停战协定的严肃性,确保解放区人民生活的安宁,本着自卫原则,八路军晋冀鲁豫军区司令部1月16日命令三纵队七旅旅长赵兰田率部从修武西进孟县,驻禹寺镇,夜里遂召开了收复孟县城军事会议。太岳四分区部队也开始自卫反击,在西部岭区收回失地。 17日晚,由三纵队七旅所属的十九团(团长李德生、副团长张林先)、二十团(团长左魁元)、二十一团(团长唐兴胜、政委邓家辉)逼近孟县城。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旅部首先去信警告,指出其侵占孟县城纯属不遵守《协定》的背信弃义行为,令其立刻从13日夜里12时以后所侵占的一切地方撤离。但遭到国民党一五七团三营营长姚振玉及张寿珊一伙拒绝。于是,18日晚,十九团从孟县城北门、二十团从城东门展开攻击,二十一团埋伏于西虢一带,以阻击西来增援之国民党军。孟县独立营在城外堵溃。此外,八路军太行四分区四十六团在汤王庙也作好了战斗准备。太岳四分区参谋长常仲连率领的两个团在西乡岭区双柿树一带也设下埋伏,以防止济孟边境国民党军队的援助。 孟县城墙虽在第一次解放时局部被摧毁,但国民党军队这次入城时均又进行了修筑,特别是县城中的钟鼓楼是个制高点,由一个机枪排扼守。县城西北部的点将台也居高临下,由特务队长汤子杰率300人守备。从地形上讲,利敌据守,易发挥其火力优势。 18日晚11时,七旅和孟县独立营发起总攻。十九团一营从西北城角突破攻入城内,战斗较为顺利,将敌军压缩到点将台和钟鼓楼两处。敌人依仗其制高点,用火力掩护,连续向七旅反扑,企图收复失地,均被一一击退。 19日拂晓,十九团二营和三营九连、十一连指战员在副团长张林先指挥下,以房屋为屏障凿壁穿墙,步步向钟鼓楼逼近。钟鼓楼系砖石结构,由于建于城内十字路口,楼下地面开阔,易守难攻,八路军不好接近。二十团从东门进城后,集中火力向钟鼓楼扫射,压下了敌人火力。张林先亲临前沿,指挥爆破手迂回靠近钟鼓楼,拉开导火线,爆破手与钟鼓楼守敌机枪手同归于尽,而张林先也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十九团迅速占领钟鼓楼,俘虏了所有敌人。尔后,十九团二营、三营迅速返身增援攻打点将台的一营。守敌张寿珊、汤子杰一伙地方团队见钟鼓楼失守,大势已去,遂缴槭投降。10时整,孟县城第二次被收复。 此次战斗,全歼国民党一五七团第三营,毙伤其150余人。全歼张伯华国民自卫团一个中队。缴获迫击炮2门,轻重机枪35挺,步枪300余支。 孟县城收复后,县民主政府遂进驻城内安抚群众,并拆除了钟鼓楼。现今在钟鼓楼旧址上建设了鼓楼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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