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楼宇拟用名称“天河商务大楼”的公示 |
发表时间:2024-03-26 浏览:21208 |
关于新建楼宇拟用名称“天河商务大楼”的公示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现对焦作弘正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新建楼宇拟用名称“天河商务大楼”进行公示。 拟用名称:天河商务大楼 罗马字母拼写:Tiānhé Shāngwù Dàlóu 所在位置:东临弘正家园,西临焦东路,南临弘正福园,北临新安路。 类型:商业 名称文化含义:因该项目位于天河南路,取“天河”之意,项目主要功能为商务办公和综合商业,故名。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共7天。 如对该命名有异议,请在建议留言栏内留言,或拔打电话0391-3569165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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