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民政局举办《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宣讲培训会 |
发表时间:2024-04-17 浏览:25051 |
为加强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服务水平,4月16日,博爱县民政局举办《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宣传培训会,各乡镇(街道)民政负责人及民政局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负责人首先对《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立法依据、地名命名的特殊规定、备案材料、公告时限、地名信息资源共享及地名保护利用等。同时指出,地名是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地名管理关系到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文化传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即将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创新地名管理手段,提高地名服务水平,传承和保护地名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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