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韵花苑”命名前的公示 |
发表时间:2014-03-19 浏览:2192 |
关于“鸿韵花苑”命名前的公示
(3月19日-3月25日)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拟对焦作市安瑞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鸿韵花苑”进行命名。
名称:鸿韵花苑
位置:位于工业路。北临市药品检验所,南临鸿宇公司家属院,西临市医药采购供应站,东临群英河边住宅楼。
类型:住宅
含义:“鸿韵”谐音“鸿运”,寓意国运隆盛,人民平安,健康幸福,故名。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发布之日计起)。
如对该命名有异议,请在建议留言栏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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