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人员物资和财力保障加快推进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8-06-15 浏览:65817 |
关于提供人员物资和财力保障 加快推进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工作的通知》(豫地名普查办〔2018〕4号)要求,县(市、区)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于6月底前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装订于7月底前完成,省辖市地名普查文书归档立卷于9月底前完成,时间非常紧,任务特别重。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工作的通知》(焦民〔2018〕184号),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对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工作中的人员、物资和财力保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望各地遵照执行。 一、深刻认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抓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事关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民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地名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此次地名普查的牵头和主导单位,对抓好地名普查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自2015年开展普查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普查了十万余条的地名数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地名普查工作到了收尾阶段,离成功只差一步,正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投入人员、物资和财力,保障普查工作取得圆满胜利的关键时期。各地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向中央看齐的高度认真对待地名普查工作,以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民政事业负责的态度, 把地名普查作为当前民政工作、地名工作的重中之重,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完成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二、严格工作要求 自2015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来,每年中央财政都通过省财政给各县市区下发了大量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本级财政也配套了相应的资金。这些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包括:技术外包、外业调查、内业整理、聘请专家、聘用工作人员、地名标牌制作安装、地名地址库建设、成果转化、会议培训等与地名普查有关的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后,国普办、省普查办、市普查办还要组织普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财政政策,确保资金支持,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背财经纪律的现象。 三、明确工作时限 沁阳市、孟州市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于7月15日前完成;温县、武陟县、修武县、博爱县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于7月底前完成;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示范区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于8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地名普查成果装订于8月底前完成,装订成册的地名普查成果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市局区划地名科。市普查办将于7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到沁阳市、孟州市观摩地名普查资料归档立卷工作,8月中旬将对四县两市地名普查档案进行验收,8月底将对五城区地名普查档案进行验收。 2018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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